坤叔 发表于 2010-1-1 03:38:31

要求回报的捐助者不是真正的捐助者

夏学銮:要求回报的捐助者不是真正的捐助者                                  CCTV.com2008年02月01日 17:15

            CCTV.com2008年02月01日 17:15来源:CCTV.com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势头良好,但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要对我们的慈善事业估计过高”、“政府应该大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夏学銮教授日前在某一慈善研讨会上提出以上观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论,我们对夏学銮教授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访问。
夏学銮简介:
    夏学銮,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心理学、群体动力学、社会福利哲学、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青少年心理学、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问题解决等。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势头良好 但对中国的慈善事业不能估计过高   

    中国慈善目前已经迈入一个良好的发展阶段,就是说最近两年个人、企业对于慈善的认识越来越提高,慈善行为越来越(得到)加强。当前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很快,(要)构建和谐社会,慈善在这样的形势下,发展势头很好。但是中国的慈善跟国外的相比还是处于一个初级发展阶段,跟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成比例,所以还是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大力发展我们的社会福利制度,这方面我们还是比较滞后的。
    前一阶段社会调查机构公布对于我们中国企业家的社会形象,对他们的认同有了改观,积极的评价更多。但是在青年人的心目中,(把企业家)作为榜样他们还不能完全认同,主要原因就是说跟国外相比(他们的)慈善心还差一点。所以对中国的慈善事业不能估计过高,过高了就可能盲目乐观,可能出现马上冷场,像上个世纪末,捐助很多,后来就再没捐助了。对中国的慈善事业要有比较客观的科学的估计,这样相关的措施才能跟上来。

    要求回报的捐助者不是真正的捐助者
    之所以说现在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能估计过高,就是说我们一些企业在捐助上参杂着一些不是很纯正的动机。有的人可能是为了宣传,为了扬名,我看到有一个农村小孩手里拿着100块钱,然后捐助人站在旁边跟他一块照相,这实际上是把捐助对象当成一个道具来进行宣传,是为了宣传的目的,广告的目的,这是一种,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要遭到大家的批评。再有一种就是施恩型的,就是捐助者和捐助对象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要求他对捐助者感恩戴德,比如说要做到回报等等。也有媒体报道了,大学生没有向他(捐助者)回报,结果就停止捐助,这完全是施恩型的,实际上对大学生的行为另说,我们也要进行批评,但是从捐助本身来说,这不是真正的慈善,不是真正的捐助者,境界很低,这当然要主要批评企业家了,(他)不是真正的捐助者。再有一种就是赎罪型,有宗教的因素,也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干了一些违法乱纪的事,良心不安,我们也应该允许他觉悟,当然我们现在慈善解决刚步入一个初步阶段,我们不太追求他动机是什么,只要捐助就行。就是说我们现在慈善的境界不够高。

    施者有福 帮助别人自己也能得到快乐    最高尚的慈善应该是助人型的,不带任何纯粹的个人动机。真正慈善的境界是分等级的。古代巴比伦在《死亡之书》中讲,有八种境界的慈善,第一种是人家乞讨了,再施舍,还不充分,给一点点,这是最低级的;最高级的慈善就是说提前预先给予捐助,使当事人不至于沦落到被捐助的地位,这是最高境界了。
    古人说:施者有福了,实际上就是助人为乐,帮助别人自己能得到一种快乐,当然这种快乐不是说带有对捐助对象有矮化的性质,不是说居高临下的,就是说做了一件好事,所以心情愉快。(记者:李晓周 马聪慧)

      慈善理念需要提升 激励制度也很重要   
    首先我们有一个慈善理念(的问题),这个慈善理念就是一个慈善心,这个可能跟我们过去比较分散的小农经济比较有关系,这种以个体的小农经济为经营单位的,没一个对他人人文关怀的意识。第二个我们也缺乏一个制度性的法规,鼓励的机制,比如说免税啊等等,(也应该)从这种层面来鼓励人们从事慈善。在慈善理念这一方面,我觉得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我们社会建设的深入,这点比较好,慢慢地会起来。
    政府不仅要建设福利制度 在慈善方面也不能缺位   
    设立中华慈善奖,我觉得对于弘扬慈善,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福利制度的建设要靠政府,政府在这方面不能缺位。另外(就是)要靠慈善,有人说慈善是第四次分配,慈善事业政府也要推动,作为政府福利制度的一个补充来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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